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交叉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加強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治理,促進地區之間相互學習交流,推進全國職業衛生監管工作深入開展,定于2012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交叉檢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叉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轄區內有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開采及制品、金礦開采企業的地區,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項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2〕110號)精神,進一步深化四項治理工作的情況,以及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取得的總體成果。
(二)各地區貫徹落實全國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開展其他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的情況,包括重點治理的行業領域、工作方案、主要治理措施以及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等。
(三)在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以及執法檢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
二、交叉檢查的方式和時間安排
每兩個省(區、市)分為一組,組內進行互查(具體分組情況見附件)。各檢查組由省級安全監管局分管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的負責人帶隊,抽調轄區內熟悉職業衛生業務的監管人員組成,每組3-5人。
交叉檢查工作從10月中旬開始,12月中旬前完成,每組檢查工作時間7天左右。各組具體檢查時間由互查省份之間商定。
三、有關要求
(一)各檢查組要對2-3個市(地)進行檢查,全面聽取所到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匯報,查閱有關文件、記錄及資料;同時,在每個市(地)要深入2-3個企業進行現場抽查,實地檢查治理效果。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及時指出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各檢查組要制定檢查工作方案,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認真完成檢查工作。
(三)各檢查組要對檢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形成互查報告,包括被檢查地區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總體安排、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取得的治理成果,以及在治理與執法檢查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等,并于12月20日前將互查報告連同《職業病危害治理交叉檢查情況統計表》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
上一篇:開展危險品道路運輸的應急演練(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