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r热这里有精品视频_日日操夜夜草_91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久_欧美黄色特级片

您好,歡迎您來到興譽![請登錄] [快速注冊]
服務熱線:4000-266-119|購物車|我的興譽|幫助中心|淘寶商城
EHS資訊
當前位置 >> 新聞中心 >> EHS資訊

職業衛生監管與職業危害預防知識講座(2)

2013-07-26 09:22:51
1.什么是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也稱部門法體系,是由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范,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分類組合為不同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部和諧一致、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我國的法律體系是以憲法為統帥、法律為主干,包括行政法規條例、地方性法規條例等規范性文件在內的體系,是由7個法律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立法工作的實際需要,將我國的法律體系劃分為憲法、民法與商法、行政法、社會法、經濟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3個層次(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3個位階的規范性文件)的法律規范組成的協調統一的整體。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雖不包括在這一體系內,但在實踐中具有泛義上的法律效用。我國自黨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后,到達這一目標的進程分為3個階段,即九屆全國人大的“初步形成”,十屆人大的“基本形成”和2010年的“形成”。2002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首發之際,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李鵬即指出,我國已初步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之所以稱“初步形成”,是因為在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任期內,由7個部門、3個層次組成的法律體系框架已建立起來。

2.我國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律體系的內部結構層次是如何劃分的?
從我國目前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制建設來看,一個既有中國特色、同時又與國際接軌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律體系框架已經確立;已經初步建立起以《職業病防治法》為主體,以相關法規、規章和標準為輔助的,相對獨立但還不夠完整與完善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律體系。依據國家法律體系總框架,按照法律地位及效力等同原則劃分層次,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律體系大體可分為以下4個層次:

①憲法;
②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有關的社會法、經濟法與行政法,民法與商法、刑法;
③有關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的法規;
④有關的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及有關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國家標準。
這里需要說明的2點是:一是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律體系4個層次的劃分,同以上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3個層次的劃分是一致的。因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3個層次中的第一層次中又包含了2個層次,即憲法與法律。而憲法實際上是一切法律的基礎與最高層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如我國憲法中的“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這一明確規定,是我國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及效力的規定。二是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及標準由于具有泛義上的法律效用,在實際應用上可視為這一體系的一部分。


3.有關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基本法律主要有哪些?
有關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包括社會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刑法等。
社會法調整的是政府與社會之間、社會與社會之間的法律關系。我國社會法門類包括2個方面:一是有關勞動關系、安全生產與勞動保護、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二是有關特殊社會群體權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我國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職業病防治法》,對于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制建設來說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該法既是有關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基本法律的主體,又是社會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有關規定的主要法律除了《職業病防治法》之外,還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礦山安全法》《清潔生產促進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
民法和商法是規范民事、商事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調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平等地位而發生的各種法律關系,可以稱為橫向關系。我國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對承擔民事責任的公民、 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責任的, 應當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對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商法是民法中的一個特殊部分,是在民法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適應現代商事活動的需要逐漸發展起來的,其中涉及有關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律內容的主要有《公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個人獨資企業法》《鄉鎮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行政法是規范行政管理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包括有關行政管理主體、行政行為、行政程序、行政監督以及國家公務員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規范。行政法調整的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因行政管理活動而發生的法律關系,可以稱為縱向關系。我國行政法門類中涉及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有關規定的主要法律有《建筑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等。

經濟法是調整因國家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對市場經濟活動實行干預、管理、調控所產生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經濟法門類中涉及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有關規定的法律主要有《標準化法》《煤炭法》等。
刑法是規范犯罪、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刑法與其他法律門類相比具有2個顯著特點:一是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最廣泛;二是強制性最嚴厲。我國1963年的《刑法》草案修正案第33稿中,第一次對重大責任事故作出刑事規定。我國在1997年頒布的《刑法》中,又增加了幾種職業衛生事故責任罪名,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規定的罪名,有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中規定的罪名,有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章中規定的罪名,有強迫職工勞動罪。在瀆職罪一章中規定的罪名,有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2006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1號公布實施。違反該法有關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規定,構成犯罪的主要罪名有:①危害公共安全罪;②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③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④瀆職罪。

4.什么是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基本法規、規章及標準?
國務院頒布施行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基本法規主要有《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塵肺病防治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尤其是其中的前3部法規,是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基本法規的主體。
我國的立法體制確立的法律體系立法層次規定,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及有關立法規定,部門規章與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等同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有關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是為實施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法律與法規,或規范職業衛生與勞動保護監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頒布的,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標準,是根據我國《標準化法》及其配套法規制定的,《標準化法》明確規定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標準既具有較強的技術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還應注意先進性,逐步與國際接軌。有關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規章與標準,由于具有泛義上的法律效用,在實際應用上可視為這一體系的一部分。
我國自《職業病防治法》頒布實施以來至2008年底,衛生部已制定發布了17個《職業病防治法》配套規章,制修訂職業衛生標準667項,針對重點職業病危害還制定了大量的職業衛生技術規范。

上一篇:化工行業主要有哪些職業病危害因素,如何防護?
下一篇:煤炭企業如何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
公司簡介 企業文化 業務范圍 聯系我們 招賢納士
銀行匯款 在線支付 現金交易 貨到付款 開票資料
銷售服務及保障條款 退換貨原則與流程 投訴中心 客戶服務承諾 滿意度調查
支付安全 信息安全 興譽免責 忘記密碼
主營產品:防切割手套 氣體檢測儀 耐高溫手套 空氣呼吸器 消防戰斗服 消防呼吸器 防毒面具 焊接手套 安全眼鏡 安全鞋 防化服 隔熱服 安全柜 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