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密閉空間作業如何防止中毒
2012-06-06 02:41:30
首先,政府管理部門應加緊制訂并執行密閉空間準入程序與方法的標準和法規。
由于密閉空間及其職業危害的管理是一個很復雜的工作,各國政府都很重視。美國聯邦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局很早就頒布了適用于生產中密閉空間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標準《需要許可的密閉空間》和有關的呼吸防護標準。英國1997年發布了《密閉空間條例》;而《澳大利亞健康安全法》、《加拿大職業安全與健康條例》和《加拿大勞工補償法》則專門對密閉空間作業的有關事項作了規定。
我國香港地區在1973年制定了《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則》,并分別于1981年、1989年和1998年給予了修訂。2000年6月初,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又出版了《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但是,我國內地對密閉空間作業場所的立法還很不完善,1991年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了《涂裝作業安全規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GB 12942-91),規定了在有限空間內進行涂裝、熱工等作業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該標準適用于船舶、機車車輛等行業的有限空間作業,但不適用于礦井、隧道工程、工藝條件的氧濃集間或缺氧間,公用事業的上、下水道和電訊設備的進出口。1997年國家技術監督局又發布了《防止船舶貨艙及封閉艙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16993-1997),主要適用于從事運輸、裝卸和貯存易造成缺氧窒息事故貨物的船舶及封閉艙,范圍比較狹窄。對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環境,發布了呼吸防護標準《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2002)。但是,從近年來密閉空間窒息性氣體中毒事故不斷發生的趨勢來看,我國密閉空間的標準和法規遠遠不能適應管理工作的需要,有關部門應聯合起來,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制訂出適用、有效和利于操作的標準和法規。
第二,企業必須進行危險源辨識,建立應急救援機制。密閉空間作業安全首要的問題是對密閉空間危險源的正確辨識。企業管理人員或業主要清楚密閉空間的概念,明確本企業存在哪些密閉空間危險,建立并嚴格執行密閉空間作業規范,要配備窒息性氣體監測儀器、安全索具、個人呼吸防護用品和通風、通訊、照明設備等。定期進行密閉空間作業應急救援演習,沒有條件建立救護隊的單位,要和當地的急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第三,要培訓各類密閉空間作業有關的人員,包括企業主管健康與安全的領導、進入密閉空間的作業人員、在密閉空間外的監護人員、搶險人員、輔助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監察人員等。只有各方面對密閉空間作業的健康安全問題重視起來,按照規范程序操作,才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密閉空間窒息性氣體中毒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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